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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7

行业资讯

《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印发

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提高补助比例;新建成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补助500万元;享受市本级扶持政策的企业(项目)可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政策……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工业振兴的工作部署,3月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这是南宁市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推进工业振兴大会精神的务实举措。

《若干政策》从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企业技术改造、企业租赁购买标准厂房、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工业绿色发展、企业发展壮大、工业互联网发展等7个方面推出“政策套餐”,将加快培育“工业树”,打造“产业林”,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南宁市工业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进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

招商技改齐发力,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若干政策》首先从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重点发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坚决挺起首府高质量发展的“硬脊梁”。

“为鼓励招大引强,我市对市外引进或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鼓励类产业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对购地建设或购买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生产设备投资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50%;对租赁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生产设备投资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70%),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市工信局负责人介绍。

《若干政策》明确要通过给予技改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据分析,补助分两种情形,一是普通技改,要求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提高补助比例,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15%、20%给予补助;二是智能化项目技改,对实施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要求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15%、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但不重复支持。

此外,《若干政策》还鼓励租赁标准厂房和购买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制造,如工业企业租赁或购买标准厂房实施生产制造类工业项目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自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年度起,给予连续三年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聚焦企业创新发展,全力推动首府工业高质量发展

创新是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若干政策》聚焦创新驱动思路,在强创新、育品牌、拓市场方面下功夫,坚持以工业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如在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针对新建成国家、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新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新认定为国家认可实验室、工信部重点实验室、新认定为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的,以及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均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补助。

随着企业的逐步壮大、上台阶,也将享受更多政策红利。如《若干政策》对于新建投产的上规入统工业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补助。对于首次规下升规上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补助;并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至100亿元的工业企业,以首次突破10亿元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新上一个10亿元台阶给予20万元补助,累计最高给予企业200万元补助等;并支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对新认定的工信部、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及相关的试点示范项目及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园试点,给予30万至300万元的资金补助。                 (来源:南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