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2023年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同时也迎来了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知识产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知识产权:指智力创造成果,包括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审查注册登记知识产权和行政裁决、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等工作。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于1967年,为联合国专门机构,是知识产权服务、政策、信息和合作的全球论坛。该组织通过国家之间的合作并在适当情况下与其他国际组织配合,促进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各联盟之间的行政合作。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历史及有关法律法规、条约】
建国后,我国便开始保护知识产权,这一时期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从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以后,我国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步构建起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体系。
我国在有序推进国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同时,也加快融入国际规则体系。我国1985年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9年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92年加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等,以上行为均表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积极进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与生活】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企业和个人息息相关,只有树立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意识、建立健全法治保障,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经济发展成果,支持全面创新,营造一流创新生态。(本期图文:法务合规部 黄桂涛,本期编辑:廖长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