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业务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法律服务机构承担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目的:承担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期限:1年
四、服务范围
(一)为公司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意见;
(二)应公司要求,提供与公司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核合同、章程、制度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四)应公司要求,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如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桂国资发〔2013〕101号文中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可另行协议收费);
(五)应公司要求,参与经济合同谈判;
(六)应公司要求,向公司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七)应公司要求,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
(八)应公司要求,对公司有关法律行为做律师见证;
(九)担任公司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执行(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五、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30000元
六、资格要求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二)法律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法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三年内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的情况;(出具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或单位相关承诺书)
(三)拥有全职执业律师10人或以上且本项目组成律师团队达2人或以上。
(四)法律服务机构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法律服务机构基本情况、拟投标项目名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七、工作步骤
(一)法律服务机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通过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参加本次项目选聘。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1日8时00分起至2020年12月25日下午5时00分止(周末及非工作时间不接受报名),逾期恕不受理。报名电话:0771-4898951,联系人:梁怀予,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城建集团3号楼306室。
(二)选聘人对报名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按规定确定最少3家,最多5家入围法律服务机构,向其发出递交材料通知书。
(三)入围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递交材料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入围法律服务机构的申请材料进行评选,并确定中标机构。
(五)选聘人与中标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协议。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