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机场高速公路T2航站楼收费站工程第二阶段
管理区、G7211机场路段分中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机场高速公路T2航站楼收费站工程第二阶段管理区、G7211机场路段分中心工程建设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机场高速公路T2航站楼收费站工程第二阶段管理区、G7211机场路段分中心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询价采购,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宁至吴圩机场高速公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机场高速公路T2航站楼收费站工程第二阶段管理区、G7211机场路段分中心工程,用地面积约40亩。
三、采购需求
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达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要求,完成验收报备。
四、提交成果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及相关文书文件。
五、项目费用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上限价为玖万玖仟元整(¥99000.00元)。
参加报价的报价单位应在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括实施和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评估调查、会务费、材料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以及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各种应有的所有可见或不可见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后,按实际情况进行唯一报价(以人民币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及非唯一的报价,将视为无效,不参与最终排名。
不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申请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工作步骤
(一)报价人根据采购人公示的内容编制书面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2月9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报价材料请于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送达)将项目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至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南宁城投集团3号楼207室,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71-4898949。递交的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正面应清楚标明参加报价的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地址等;文件袋背面的封装处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除现场送达外也可邮寄递交,邮寄递交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所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如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本次项目将废标重招。
(二)本次项目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不公开评审。在评审结束前,报价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应离开采购人所在地。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疑问,评审小组将会向报价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报价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澄清答复文件需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复文件的,则视为无条件接受评审小组的议定结果。澄清答复文件作为本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三)评审小组将按本项目评分标准对报价人的报价、资信及服务承诺综合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人。
(四)采购人在评审完成后,在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页(http://www.nnctjt.com)上公示成交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且必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供书面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对项目结果公示无异议。
(五)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参加报价的报价单位基本要求
(一)凡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正常运营,满足本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范围的单位。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独立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业绩,需提供对应合同文件或批文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三)报价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报价单位需配合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采购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内容及相关文书编制、报审工作等相关工作。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附件:1.评审办法
2.报价文件格式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2月7日 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询价采购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