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及《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2024年财务审核决算定点服务机构选聘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目的及项目概况:
为确定2022-2024年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中介机构,需聘请一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审核服务中介机构作为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决算审核定点单位。
三、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项目费用: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74号)的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收费基价×(1-中标下浮系数)进行核算。参加选聘的审核服务中介机构应在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福利、税费、器材、耗材、交通、通讯等项目开展所需的所有可见或不可见费用)后,按实际情况进行唯一报价,多方案报价将被视为报价无效。如有特殊情况的,由采购人与审核服务中介机构按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二)本项目收费基价按决算金额的1.5‰计算基本收费,同时,按核减额(节约额)的5%计算效益审计费一并计费;如单个项目最终费用低于3000元,按单个项目3000元计费。
五、工作步骤:
(一)中介机构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通过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名参加本次项目选聘。报名时间自2022年6月17日8时00分起至2022年6月23日下午5时00分止(周末及非工作时间不接受报名),逾期恕不受理。报名电话:0771-4898018,联系人:马玉君,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城建集团3号楼3楼301室。
(二)采购人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按规定确定最少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审核服务中介机构,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书及选聘书。如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数量大于5家的,采购人将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5家报名单位作为报价人,向其发出递交材料通知书;如报名或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重招。
(三)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报价人根据收到递交材料通知书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采购人将于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截止后组织召开比选会,对报价人申请材料进行比选,并确定中标中介机构。
(五)采购人与中标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协议,开展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六、参加选聘的中介机构基本要求:
(一)中介机构须具备有效的审核资质;
(二)中介机构近三年须有类似审核服务既往业绩;
(三)中介机构没有破产或被注销且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以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信用报告为准;
(四)2021年度年检合格,拥有注册会计师人数不低于8人(含本数,以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为准)。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