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南国资委〔2014〕3号)和《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国资发〔2015〕5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接tyc86太阳集团(以下称“委托方”)2022-2023年房屋资产评估(租赁住房类)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目的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所管理的租赁住房资产2022-2023年顺利开展出租工作,拟公开选聘一家评估中介机构对出租的房屋资产合理评估其市场租金价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确保国有资产出租依法依规有效开展。
三、项目概述
(一)租金评估事项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对目前空置的房屋以及移交的拆迁安置房住宅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年租金评估报告。项目概况如下:
1.677套回购经适房
677套空置回购经济适用住房拟出租房屋分别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邕宁区,建筑面积约60153.37㎡,可满足约1600人居住需求。677套回购经适房拟委托选取评估的房屋位于凤岭·在水一方、中房·碧翠园、桃花源等28个小区,共计31套,面积约为2648.5㎡,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
2.南宁市本级财政投资拆迁安置房小区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拟将分别位于富乐新城、家园小区、凤岭佳园、金水湾花园4个小区的3794套房屋资产移交tyc86太阳集团统一运营管理,面积共计323832.18㎡,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
(1)家园小区
家园小区拟出租房屋均位于南宁市兴宁区秀厢大道118号,住宅共计342套,总建筑面积为28331.56㎡;拟委托选取评估的房屋共计5套,面积约为545.25㎡,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
(2)富乐新城
富乐新城包括江南区富乐新城一期、二期、三期的住宅,共计2789套,总建筑面积217023.29㎡,拟委托选取评估的房屋共计7套,面积约为505.14㎡,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
(3)金水湾花园
金水湾花园拟出租房屋均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1-51号,共计21套,总建筑面积为3707.94㎡;拟委托选取评估的房屋共计2套,面积约为377.82㎡,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
(4)凤岭佳园
凤岭佳园拟出租房屋均位于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北,住宅共计642套,总建筑面积为74769.39㎡;拟委托选取评估的房屋共计4套,面积约为625.95㎡,具体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
本次待评估房屋面积暂定49套,合计4702.66㎡(附件1),由于房屋资产明细需结合实际不断调整更新,因此在有效服务年限内累计新增超过2000.00㎡时,委托方与中选中介机构合作终止,届时委托方将重启选聘流程对中介机构开展新一轮选聘工作。
四、时间要求
选聘人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相关资料开展评估业务,评估工作需在接到选聘人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
五、服务收费
本次评估按“分类报价、按需评估”原则进行。拟进行租金评估的资产主要为住宅,中介评估机构需根据市场租金对拟出租住宅进行市场均价评估,并根据我公司的需求分阶段进场评估。依据《广西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并参考以往年度评估收费标准,本次评估服务费上控价为:住宅租金价格评估服务费用上控价2元/㎡。中介评估机构结合实际自行报价。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付款方式按照当次实际评估项目据实结算。委托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提供需评估项目的正式书面报告后,选聘人一次性支付当次评估项目对应的评估费用。
七、工作步骤
(一)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7日下午18时止,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恕不受理。报名电话:0771-2236997,联系人:钟女士,地址:南宁市高岭坡路20号高坡岭人才公寓2栋商铺5层;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委托方对报名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3至5家入围竞争的评估机构,向其发出选聘书。未入围评估机构不再单独通知;
(三)入围评估机构根据要求,在选聘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
(四)委托方组织召开评选会,对评估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五)委托方和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八、评估机构资格要求条件
(一)中介机构须有房地产评估资质;
(二)中介机构近三年须有房屋租金评估业绩(提供评估报告复印件);
(三)中介机构近三年在资产评估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中介机构2021年度年检合格,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5人(含本数,具体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公告为准);
(五)项目负责人需通过2021年度执业资格年检,同时要求在出具的评估报告签字;(具体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公告为准)
(六)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签字人中须有一人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质。
九、提交材料
评估机构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拟投标项目名称、机构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和历史业绩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十、违约责任
评估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方指定的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如受托方未按要求完成预定工作或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重大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违约。
如构成违约,委托方有权与评估机构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中介机构重新进行招标。
附件:待评估房屋资产清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更新)
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