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南国资委〔2014〕3号)和《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国资发〔2015〕5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承接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委托方”)开发的万秀小区幼儿园租金的房屋资产评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目的
为了确保万秀小区幼儿园顺利开展出租工作,拟公开选聘一家评估中介机构对出租的房屋资产合理评估其市场租金价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以确保国有资产出租依法依规有效开展。
三、项目概述
租金评估事项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拟对目前空置的万秀小区幼儿园场地进行公开竞价招租。项目概况:拟出租的万秀小区幼儿园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39号,建筑面积1079.76平方米,土地权属万町公司,地类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用地性质为出让。万秀小区幼儿园周边道路完善,车流量、人流量较多,属于城市发展成熟片区。
四、时间要求
选聘人依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相关资料开展评估业务,评估工作需在接到选聘人通知后10日内完成并出具正式报告。
五、服务收费
本次评估费控制价为3800.76元。
六、付款方式
委托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提供需评估项目的正式书面报告后,选聘人一次性支付评估项目的评估费用。
七、工作步骤
(一)评估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18时止,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智和路33号富康园2栋2楼万町公司。
2、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发至nnswdgs@163.com ,邮件名称必须为中介机构名称+项目名称报名,否则不予接收。网上报名发送邮件应及时与联系人联系,经联系人确认回函后方为报名成功。
联系电话:0771-4869031,联系人:农女士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委托方对报名评估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3至5家入围竞争的评估机构,向其发出选聘书。未入围评估机构不再单独通知;
(三)入围评估机构根据要求,在选聘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
(四)委托方组织召开评选会,对评估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五)委托方和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八、评估机构资格要求条件
(一)中介机构须有房地产评估资质;
(二)中介机构近三年须有房屋租金评估业绩(提供评估报告复印件);
(三)中介机构近三年在资产评估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中介机构2021年度年检合格,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5人(含本数,具体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公告为准);
(五)项目负责人需通过2021年度执业资格年检,同时要求在出具的评估报告签字(具体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公告为准) ;
(六)评估机构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签字人中须有一人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质。
九、提交材料
评估机构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机构基本情况、拟投标项目名称、机构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和历史业绩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十、违约责任
评估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方指定的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如受托方未按要求完成预定工作或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重大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违约。
如构成违约,委托方有权与评估机构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对中介机构重新进行招标。
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