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采购1家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23-2024年度项目结算审核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三、采购需求
根据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需要,为采购人提供2023-2024年度按项目结算送审价计取服务费用,预算在1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审核费用按项目审定价格进行计取支付。
四、服务期限
自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服务费用
(一)本次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报价有效范围为0%≤报价≤100%。
(二)服务费用依据管理部门下发的现行收费标准文件计算出的收费基价×(1-成交下浮系数)进行计算;如最终计算出的费用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参加报价的报价单位应在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括实施和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费、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一般检测、测量、交通、通讯、办公场地、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以及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和各种应有的所有可见或不可见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后,按实际情况进行唯一报价(以人民币为报价币种)。
不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本项目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工作步骤
(一)报价人根据采购人公示的内容编制书面报价材料,并于2022年11月22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报价材料请于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送达)将项目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至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城建集团3号楼207室,联系人:刘虹谷,联系电话:0771-4898949。递交的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正面应清楚标明参加报价的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地址等;文件袋背面的封装处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除现场送达外也可邮寄递交,邮寄递交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所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如本项目报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项目将废止重新进行采购。
(二)本次项目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不公开评审。在评审结束前,报价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应离开采购人所在地。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疑问,评审小组将会向报价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报价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澄清答复文件需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复文件的,则视为无条件接受评审小组的议定结果。澄清答复文件作为本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三)评审小组将按本项目评分标准对报价人的报价、资信及服务承诺综合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人。
(四)采购人在评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页(/)上公示成交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且必须同时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佐证材料。逾期或未提供书面材料的意见将不予受理,视为对项目结果公示无异议。
(五)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资格要求条件:
(一)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项目经营范围;
(二)报价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附件:1.评审办法
2.报价文件格式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