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管廊公司)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实施细则》(南国资委〔2014〕4号)、tyc86太阳集团《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6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南宁管廊公司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定点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选聘目的:南宁管廊公司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定点单位。
三、项目概况:选聘4家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南宁管廊公司2023~2024年度招标代理定点单位。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框架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五、服务收费: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桂价费字〔2003〕7号的收费标准(不含上限控制价的编制服务)计算出的收费基价×中标下浮系数进行核算后,由招标项目的中标人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向投标人明确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方式。如有特殊情况的,由采购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按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六、资格要求条件:
(一)凡在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接业务范围含招标代理),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经验,同时在广西政府采购网站办结备案手续且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招标代理中介机构。
(二)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的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三)招标代理机构在近三年招标代理工作中不得有违法、违规记录的。
(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七、工作步骤:
(一)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1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月13日下午4时终止,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材料发送时间为准)报名的无效。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选聘人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12家入围(不足12家则全部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向其发出书面通知书。未入围中介机构不再单独通知。
(三)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书面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五)选聘人和受聘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框架协议。
八、中介机构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三证一体)、资质证书、广西政府采购网站备案手续、信用等相关文件资料。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管廊公司邮箱nnglyjs@163.com,收到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回复即表示报名成功。
九、联系电话:0771-4898136,联系人:黄孝星
联系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98号6号楼306办公室
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