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江南新兴苑管理楼第一层商铺租金底价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南城投发〔2021〕46号)文件规定及城建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和〈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城建发〔2016〕29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江南新兴苑管理楼第一层商铺租金底价评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目的:为江南新兴苑管理楼第一层商铺租金底价评估聘用一家中介评估机构。
三、项目概况:江南新兴苑管理楼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38号,该管理楼共有5层,于2004年4月建成,总建筑面积1190.54㎡,为西部公司开发的江南新兴苑小区配套附属项目,无房屋权属证,资产成本未分摊,西部公司有使用权,主要作为办公、商业经营等使用。本次计划出租的商铺在该管理楼一层,共5间商铺,总建面194.07 ㎡(其中101号商铺46.8㎡,102号商铺41.1㎡,103号商铺28.54㎡,105号商铺66.21㎡,106号商铺11.42㎡),水电均已到位。现拟将管理楼一层租作办公、商业经营等使用,整层或单间租用均可。业态规划:洗衣店、便利店、文印店、日杂五金店、美容美发店、水果店、餐饮小吃店、家电车辆修理店、商务办公等。计划出租期限5年。
四、时间要求:中标人与选聘人签订委托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五、服务收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中计件评估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上限控制价3000元,最高费率不能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费率计费。
六、工作步骤:
(一)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7号A座三楼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部,报名电话:0771-4950662/4950693,联系人:潘先生/林女士 。
(三)报名时间截止后,选聘人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3-5家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向其发放选聘文件。未入围评估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多于5家的,以摇号的方式确定,少于3家的重新组织选聘。
(四)入围评估机构根据要求,在选聘文件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
(五)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评估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六)选聘人和中标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中介机构资格要求条件:
(一)中介机构须有房地产或资产评估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介机构近三年须有房屋租金评估业绩(提供项目评估报告首尾页复印件)
(三)中介机构近三年在资产评估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 中介机构2022年年检合格,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5人(含本数,具体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公告为准)
八、提交材料:
评估机构报名时提交第七点的书面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
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