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南城投发〔2021〕46号)文件规定及城建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和〈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城建发〔2016〕29号)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江南新兴苑管理楼二至四层及会所一层101号铺”及“龙庭水岸1#、2#楼一层公寓式住宅”月租金底价评估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目的:为“江南新兴苑管理楼二至四层及会所一层101号铺”及“龙庭水岸1#、2#楼一层公寓式住宅”月租金底价评估聘用一家中介评估机构。
三、项目概况:
(一)江南新兴苑管理楼及会所
江南新兴苑小区位于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138号,该小区管理楼共有5层,于2004年4月建成,总建筑面积1190.54㎡,为小区配套附属项目,西部公司有使用权;该小区会所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主要作为办公、商业经营等使用。
本次计划出租管理楼二至四层及会所一层101商铺,管理楼二层面积199.4㎡,三层面积146.95㎡,四层面积186.34㎡;会所一层101号铺,面积40.12㎡,水电均已到位。拟将管理楼二、三、四层、会所一层101商铺租作办公、教育培训、商业经营等使用,计划出租期限5年。
(二)龙庭水岸
龙庭水岸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龙华路68号,该项目1#、2#楼于2018年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2层至31层为小区住宅,1层为公寓式住宅。本次计划出租1#、2#楼一层公寓式住宅,1#楼一层可出租面积526.42㎡,分为12间;2#楼一层可出租面积493.3㎡,分为11间(具体房号及面积详见附表),水电均已到位。拟将1#和2#楼一层租作居住、办公等使用,计划出租期限5年。
四、时间要求:中标人与选聘人签订委托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正式报告。
五、服务收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文件中规定的计件评估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江南新兴苑管理楼二至四层及会所一层101号铺上限控制价为6000元,龙庭水岸1#、2#楼一层公寓式住宅上限控制价为10000元,最高费率不能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费率计费。
六、工作步骤:
(一)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逾期恕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7号A座三楼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部,报名电话:0771-4950693,联系人:林女士/楼女士。
(三)报名时间截止后,选聘人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确定3-5家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向其发放选聘文件。未入围评估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多于5家的,以摇号的方式确定,少于3家的重新组织选聘。
(四)入围评估机构根据要求,在选聘文件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
(五)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评估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
(六)选聘人和中标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中介机构资格要求条件:
(一)中介机构须有房地产或资产评估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介机构近三年须有房屋租金评估业绩(提供项目评估报告首尾页复印件)
(三)中介机构近三年在资产评估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中介机构2022年年检合格,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不低于5人(含本数,具体以广西资产评估协会最新公告为准)
八、提交材料:
评估机构报名时提交第七点的书面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
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