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团公司因业务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法律中介机构承担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期限:三年(自2024年2月5日至2027年2月4日)。
三、选聘事项:
承担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纵横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城建管廊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市万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西部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富航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城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城建东元世纪商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泰展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风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城投铝专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地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宁管廊核心区缆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管廊新良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17家单位的三年期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四、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参加公开招标的机构需符合本次服务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
五、法律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为本次拟参与选聘的17家企业;
(二)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每周安排一名律师至少提供一次坐班半天的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章程、制度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四)为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应企业要求,参与重要经济活动及重大合同的谈判;
(六)应企业要求,向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
(七)应企业要求,以法律顾问名义作授权声明;
(八)应企业要求,对有关法律行为作律师见证;
(九)应企业要求优先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执行;对企业面临的经济纠纷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等。
六、选聘步骤
(一)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时提交报名材料和评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九点)。本次选聘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3日至1月26日下午5时止,逾期恕不受理。
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98号5号楼113室,黄桂涛,0771-4898926。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首先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中介机构提供的评选材料进行评分。
(三)在选聘人官方网站上公布中选的中介机构,公示期满后与中选中介机构签订合同。
七、服务项目招标上限价
本服务项目的招标上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年(注:该报价为tyc86太阳集团和16家所属公司(均为独立法人)的总报价),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
八、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具有30名以上执业律师。
(二)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须具有10年以上执业年限,服务团队平均职业年限5年以上,且有担任区内市属及以上国有企业或央企法律顾问工作经历。
(三)律师服务团队须不少于5人(包括1名团队负责人,另有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
(四)中介机构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相关证书需已通过2023年年检或在有效期内。
(五)中介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12月至今)未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的情况。(出具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证明或单位相关承诺书)。
(六)中介机构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场所须位于南宁市区内,确保及时响应法律顾问服务。
(七)中介机构近十年(2013年12月至今)曾获广西区级以上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先。(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八)服务团队负责人、服务团队律师曾获得南宁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优秀荣誉称号或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公司法等专业律师职称的可优先考虑。
(九)服务团队律师在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房地产、PPP项目业务等方面有相关经验的可优先考虑。
九、提交材料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提交报名材料和评选材料(分别密封),以便于选聘人进行资格审查和选聘评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材料
中介机构报名时需提交一式一份书面报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应按照第八项所述的“服务机构资格要求”中(一)至(六)项提供证明文件,内容应包括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团队情况,相关资格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承诺等。(中介机构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假,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材料
评选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要求申请材料必须按照下述内容的顺序表述,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1.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
2.报价文件:
中介机构根据以上服务内容自行报价,最高不能超过上限控制价每年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年),超过的按废标计。
3.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1)律师团队人员构成: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人数不低于5人的律师团队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请写实际拟投入的人数,如发现申请书报的投入人数与中选后实际投入的人数不符,将作为违约处理,如实列明参与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执业律师人数及姓名,要求附上律师的执业资格复印件或从业资格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2)对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
(3)服务实施的方案。
4.中介机构及委派律师人员相关工作经验:
团队负责人近两年担任区内市属以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团队律师有工程类、投融资、房地产、PPP项目、借款合同、物业服务、劳动人事等相关业务经验,具有成功办理重大法律诉讼纠纷案例。(需提供业务相关的合同复印件/判决书,未提供不计分)
5.资质水平:
中介机构具有30名以上执业律师,服务团队平均执业年限5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在职律师名单、服务团队执业律师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需附相关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6.中介机构近十年获得广西区级以上相关荣誉情况。
7.服务团队律师获得相关荣誉及担任社会职务情况。
(三)材料密封要求:
报名材料和评选材料需分别密封,信封正面应清楚标明参加选聘项目名称、联系人名字、电话、中介机构名称等。信封背面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中介机构未按要求密封作废标处理。
(四)中介机构提交的申请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书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的;
2.对中介服务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全面响应的;
3.未密封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总机构和所属分支机构同时申请同一项目的;
5.提交申请书已超过规定申请时间的;
6.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
十一、本选聘公告的解释权归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