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业务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法律中介机构承担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选聘人:广西华宏建材有限公司
协议期:3年(2024年6月~2027年5月)
二、选聘事项:
选聘3家法律中介机构签订签定专项法律服务框架协议,根据选聘人业务需求对广西华宏建材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广西华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华宏沙井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华宏屯里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华宏甘圩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专项法律服务,主要业务为混凝土货款催收。
法律服务内容:应企业要求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及执行等,以单次委托服务单为准。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比选方式,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四、服务中介机构资格要求
(一)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具有10名及以上执业律师。
(二)律师服务团队负责人须具有10年以上执业年限,服务团队平均执业年限5年以上。
(三)律师服务团队须不少于5人(包括1名团队负责人,另有不少于3名执业律师)。
(四)中介机构相关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相关证书需已通过2023年年检或在有效期内。
(五)中介机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无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的情况。
(六)中介机构的注册地址及经营场所须位于南宁市区内,确保及时响应法律服务。
(七)不接受联合体。
五、选聘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18:00。
(二)获取方式:购买,支付选聘文件费后联系选聘人获取。购买选聘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售价:选聘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选聘文件价款交纳银行账户如下,备注“ 中介机构名称+专项法律服务选聘资料费”
账户名称:广西华宏建材有限公司
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塘信用社
账号:1748 1201 0122 287530
六、递交报名材料和评选材料时间、地址及选聘人联系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28日18:00,逾期不予接受。
(二)选聘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113号广西华宏建材有限公司办公楼9楼采购部,陈女士,0771-4718283、19162282075。
广西华宏建材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