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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招标公告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询价采购通告

        根据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需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询价采购,现将采购需求通告如下:

一、采购人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目的为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10辆公务车(1辆中型普通客车、1辆轻型普通货车、5辆小型普通客车、3辆小型汽车)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包括汽车大修、总成修理、保养、小修和专项维修等与车辆维修有关的服务,以及免费上门接送车、免费代办车辆年审等服务,并承诺24小时响应。

三、采购服务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两年)。

四、工作步骤:

(一)报价人根据采购人公示的内容编制书面申请材料,并于2024年 11  5 日下午18时00分之前(报价材料请于工作日8:00-12:00,15:00-18:00送达)将项目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至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城投集团3号楼306室,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71-4898959。递交的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一式4份,密封在同一个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正面应清楚标明参加报价的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地址等;文件袋背面的封装处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除现场送达外也可邮寄递交,邮寄递交以文件送达时间为准,所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如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本次项目将废标重招。

(二)本次项目将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由采购人进行不公开评审。在评审结束前,报价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应离开采购人所在地。如评审过程中出现疑问,评审小组将会向报价人提出书面澄清要求。报价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澄清答复文件需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复文件的,则视为无条件接受评审小组的议定结果。澄清答复文件作为本项目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三)评审小组将按本项目评分标准对报价人的报价、资信及服务承诺综合进行评审并确定成交人。

(四)采购人在评审完成后,在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页(http://www.nnctjt.com)上公示成交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且必须提供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供书面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对项目结果公示无异议。

(五)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在南宁市区域内(不含郊县)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或同意备案的一类、二类汽车综合店车辆维修服务企业(许可或备案在有效期内)。

2.报价单位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

       2.上控价报价明细表

       3.评审办法

       4.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定点询价采购通告)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9日